远翔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5  远翔新材(30130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0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书面、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王芳可先生、郑宇润先生、葛晓萍女士、陈明树先生、洪春常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跟进进展事宜。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及相关调整事项、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扩大产能建设“年产10万吨高性能纳米二氧化硅项目”,同时终止使用超募资金16,072.74万元增加本项目的投资金额,将本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并将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调整为2025年6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