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2-01  远翔新材(301300)公司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1月31日,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32.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069,531.8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4)。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2.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069,531.8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