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5日通过书面、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郑宇润先生、葛晓萍女士、陈明树先生、洪春常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全部出售,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出售,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