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艳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聂志明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