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9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期间任意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阿拉木图亚村516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12.00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向银行等机构融资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要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等额选举) | ||
2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22.01 | 《关于选举刘革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2.02 | 《关于选举刘思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2.03 | 《关于选举邓旭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2.04 | 《关于选举李懿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3)人 |
23.01 | 《关于选举段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3.02 | 《关于选举曹亚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3.03 | 《关于选举高献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4.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24.01 | 《关于选举杨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24.02 | 《关于选举白克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2、提案披露情况
(1)上述相关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曹亚丽女士作为征集人就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第19.00、20.00、21.00项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3、特别说明事项
(1)特别决议议案:14.00、15.00、16.00、17.00、19.00、20.00、21.00。该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00、6.00、7.00、8.00、9.00、10.00、
12.00、13.00、14.00、19.00、20.00、21.00、22.01、22.02、22.03、22.04、23.01、
23.02、23.03、24.01、24.0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00、8.00、9.00、10.00、19.00、20.00、
21.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关联股东;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5)议案22.00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议案23.00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24.00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监事2名。议案22.00、23.00、24.00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须在2023年5月4日19:30前送达至公司,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9: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阿拉木图亚村516号川宁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顾祥、王乐;
(2)联系电话:0999-8077777-9278;
(3)联系传真:0999-8077667;
(4)联系邮箱:ir@klcnsw.com;
(5)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阿拉木图亚村516号川宁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01
2、投票简称:川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2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2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8.00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10.00 |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 |||
11.00 |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12.00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13.00 |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向银行等机构融资的议案》 | |||
1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5.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6.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8.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9.00 | 《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0.00 | 《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要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累积投票(等额选举) | ||||
2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22.01 | 《关于选举刘革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2.02 | 《关于选举刘思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2.03 | 《关于选举邓旭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2.04 | 《关于选举李懿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3.01 | 《关于选举段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3.02 | 《关于选举曹亚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3.03 | 《关于选举高献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4.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24.01 | 《关于选举杨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24.02 | 《关于选举白克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投票栏填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做出投票指示。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5、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