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如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华如科技(30130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厦B座4层公司大会议室。

5、召集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杰。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51,750,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670%。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47,75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8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992,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7,810,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81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3,992,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5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审议通过了《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2、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4、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5、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6、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7、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8、审议通过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9、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10、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朦、王莉香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