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如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厦B座4层公司大会议室。
5、召集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杰。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51,750,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670%。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47,75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8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992,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7,810,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81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3,992,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5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审议通过了《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2、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4、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5、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6、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7、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8、审议通过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9、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10、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72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8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朦、王莉香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