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如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1-08  华如科技(301302)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如科技”、“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刘芮辰、王彬

(三)培训时间:2023年12月21日

(四)培训地点:华如科技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刘芮辰(保荐代表人)、栾承昊(项目负责人)、黄梓衍(持

续督导专员)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七)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从证券发行注册制度、上市公司相关主体股份减持、独立董事的新规定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运用、上市公司董监高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华如科技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华如科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人员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华如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芮辰 王 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