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马业青、邢耀华
(三)培训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四)培训人员:马业青
(五)培训对象: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主要关联人员等相关人员
(六)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要求,就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并进行了相关警示、处分案例介绍,强调了持续督导期间重要注意事项的具体要求。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真兰仪表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本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主要关联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主要关联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业青 邢耀华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