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关于股东、董事长兼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董事长兼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董事长兼总裁李诗华先生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李诗华先生于2024年9月23日、9月24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详细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李诗华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2.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李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110,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0%,李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任海军、徐荣华、王文军、郑宏、蔡燕、上海胜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诗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智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上海砾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除李诗华先生外,其他一致行动人后续合称为“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50%(公司无回购股份)。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过去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的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3.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4.增持期间:2024年9月23日、9月24日。5.增持数量及比例:增持公司股份620,247股,增持均价约为10.641元/股,增持金额660.00万元(不含交易税费),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5%。
6.增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后,李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730,6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86%,李诗华先生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920,2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65%。7.后续增持计划:截至目前,李诗华先生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诗华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李诗华先生承诺自愿放弃本次增持股份而持有对应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
4.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李诗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李诗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结果告知函》3.李诗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