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8-07  真兰仪表(301303)公司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7 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 7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7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8 月3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00 号702 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诗华

8.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0 人,代表股份308,838,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5.5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98,801,4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16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3 人,代表股份210,037,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1.37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7 人,代表股份1,734,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1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 人,代表股份1,733,94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2%。

3、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402,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7%;反对 383,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3%;弃权52,66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322%;反 对383,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310%;弃权52,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0368%。

提案2.00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424,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7%;反对 404,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1%;弃权9,76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9,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859%;反 对404,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12%;弃权9,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6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倪海忠、吴培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 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