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环境: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5.8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产品的购买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时限为本议案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2023年9月4日,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1 |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 | 810305888880010399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备查文件
1、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开户申请回执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