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环境: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时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2024年9月24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1 |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 | 744579067115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开户申请回执。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