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12 月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二)2023 年12 月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 年12 月13 日至2023 年12 月22 日,通过公司内部OA 系统公 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 年12 月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四)2023 年12 月28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五)2024 年1 月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 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 年1 月5 日为首次及部分预留 授予日,以9.4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2 名激励对象授予291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以及对该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六)2024 年10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43 元/股调整为 9.33 元/股,并同意以2024 年10 月24 日为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9.3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 名激励对象授予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11 月11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八)2025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6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由9.33 元/股调整为9.13 元/股,公司薪酬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 年9 月20 日披露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总股本241,228,204 股 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5 年9 月26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和方法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三)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 =9.33-0.20=9.13\)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委员会意见
薪酬委员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律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价 格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薪酬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