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测测试: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军红)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军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军红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11除此,出席股东大会4次,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本人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报告期内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11 | 11 | 0 | 0 | 否 | 4 |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3月22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4月25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8月15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8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1月21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2月12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2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事前认可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3月22日 | 第一届董事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4月25日 | 第一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和理解;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讨论,并广泛搜寻合格的相关人选。
2、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及审计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审计情况,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加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证券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要求,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继续加强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经营管理情况,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
何军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