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测测试: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测测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西测测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一)授信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方式融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本次关联担保情况
应银行要求,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拟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李泽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亦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李泽新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泽新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本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本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李泽新先生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外,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李泽新先生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000.0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六、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5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同意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本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并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泽新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关联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鑫军 葛文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