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测测试: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西测测试 |
保荐代表人姓名:费新玉 | 联系电话:027-65795745 |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文兵 | 联系电话:0755-8276329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知、 |
议案、决议等文件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4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注:2024年6月,公司误将一般户资金45万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经提醒后已于2024年7月1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经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制度的学习,避免类似事项的继续发生。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 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公司执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保荐人检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签署的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费新玉 葛文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