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测测试: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03  西测测试(301306)公司公告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次协议转让各方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特别提示:

1、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与境内非国有法人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 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分别于2025年12 月10日、2025年12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李泽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20,000股转让 给受让方,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转让价格为82.44元/股。

2、公司于近日收到李泽新先生通知,李泽新先生与受让方的股份协议转让 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 于2026年4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 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与受让方分别于2025年12月10日、 2025年12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李泽 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20,000股,系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以人民币82.44元/股的价 格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82.4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 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执行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 排一致。

二、协议双方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2 日,过户股份数量4,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李泽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63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6.2915%。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 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850,000 41.2915% 30,630,000 36.29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12,500 10.3229% 4,492,500 5.3229%

李泽新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137,500 30.9686% 26,137,500 30.9686%

合计持有股份 0 0 4,220,000 5.0000%

受让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4,220,000 5.0000%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本次权益变 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后,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5.00%股份,成为公司持 股5%以上的股东。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未违反转让方所作出的承诺。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 持额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 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

特此公告。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