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关于美利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美利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1,40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685.9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16.0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8日全部到位,其中超募资金为75,704.383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8-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建设期 | 项目备案 情况 | 环评审批 情况 |
1 | 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716.63 | 7,716.63 | 2年 | 2102-500113-04-01-484740 | 渝(巴)环准[2021]031号 |
2 | 新能源汽车系统、5G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 项目 | 35,443.44 | 35,443.44 | 2年 | 2102-500113-04-01-937268 | 渝(巴)环准[2021]032号 |
3 | 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 | 23,851.61 | 23,851.61 | 3年 | 2102-420690-89-01-797130 | 襄高环批环[2021]23号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 | - | - |
合计 | 82,011.68 | 82,011.68 | - | -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制度,2020年11月6日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七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募投项目 | 备注 |
公司 | 光大银行重庆巴南支行 | 39560188000071326 | 2,489.18 | 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本次结项 |
光大银行重庆巴南支行 | 39560180808922096 | 77.86 | 新能源汽车系统、5G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 本次延期 |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8111201012700593553 | 4,891.93 | 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 | 本次延期 | |
工商银行重庆大江支行 | 3100082929200140882 | 82.64 (含需缴纳的印花税 | 超募资金专户 |
39.44) | |||||
民生银行重庆加州支行 | 638367107 | 7,926.44 | 超募资金专户 | ||
浦发银行重庆大坪支行 | 83120078801000001832 | 18,238.01 | 超募资金专户 | ||
襄阳美利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交通银行襄阳开发区支行 | 426426353011000191115 | 887.03 | 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 | 本次延期 |
合 计 | - | 34,593.09 |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18日,公司募投项目“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302.9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8,019.62万元。
注2:项目尚未支付金额系项目设备购置费等合同尾款。
注3: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累计已投入金额(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2) |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减手续费的净额(4) | 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5) | 节余金额(6)=(3)+(4)-(5) | 节余资金占比(%) |
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19.62 | 5,590.06 | 2,429.56 | 59.62 | 914.33 | 1,574.85 | 19.64% |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74.85万元(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以募集资金支付人民币914.3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项目设备购置费等合同尾款的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决定将“新能源汽车系统、5G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4年8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18日,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调整前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截止2023年12月18日累计已投入金额 | 调整前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新能源汽车系统、5G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 35,443.44 | 74,821.64 | 74,821.64 | 55,018.15 | 2023-12-31 | 2024-8-31 |
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 | 23,851.61 | 38,025.40 | 38,025.40 | 26,575.27 | 2023-12-31 | 2024-8-31 |
注: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新能源汽车系统、5G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74,821.64万元,“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8,025.40万元。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施工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新能源汽车系统、5G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主体工程及室内总体建筑装修工作已按计划完成,但由于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物资采购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导致部分设备尚未完成安装与调试,基础配套设施需要逐步完善。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574.85万元(含存款利息,最
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另外,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新能源汽车系统、5G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8月31日。
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系统、5G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8月31日,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延期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要求。本次公司“新能源汽车系统、5G通信零配件及模具
生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长江保荐对美利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