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07  美利信(301307)公司公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美利信科技国际有限公司(Millison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在卢森堡设立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购买BIEG Invest Eng. & Bet. mbH,VoitBeteiligungs GmbH,Hendrik Otterbach持有的VOIT Automotive GmbH 97%股权,以及BIEG Invest Eng. & Bet. GmbH,Christopher Pajak等7名自然人持有的Voit PolskaSp. Z o.o.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期间自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期间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日至终止重组事项披露之日止,即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核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核查范围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提供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查询证明文件,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六)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三、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主体出具的书面说明和承诺,上述核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主体出具的书面说明和承诺,并考虑到本次核查手段存在一定客观限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基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及相关主体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核查期间自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主体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函,并考虑到本次核查手段存在一定客观限制,基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及相关主体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说明及承诺函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本所认为,在本所律师核查范围内,核查期间自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