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17  美利信(301307)公司公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 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万敏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万 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 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万敏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其书面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公司对万敏先生在担任非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的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副总经理蒋汉金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 双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1、蒋汉金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 仍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

蒋汉金先生原定任期至2026 年11 月7 日,蒋汉金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汉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0, 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蒋汉金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对蒋汉金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王双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 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双松 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王双松先生原定任期至2026 年11 月7 日,王双松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双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79,3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双松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王双松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 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双松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为保障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事务正常开展,在 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亚军先生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

余亚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3-66283857

邮箱:cqmlx@djmillison.com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天安路1 号附1 号、附2 号

三、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职工 代表认真审议、民主表决,同意选举冯成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7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冯成龙先生,出生于1988 年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 计师,本科学历。2012 年6 月至2023 年11 月任襄阳美利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审计部会计员、财务核算室主任、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财务审计部部长。2023 年12 月至2024 年3 月任安徽美利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24 年3 月 至2024 年12 月任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2024 年12 月至 今任襄阳美利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部长,2023 年11 月至 2025 年9 月11 日任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冯成龙先生通过二级市场持有公司股份9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