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0月3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高威、金红梅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威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购买SMART Modular Technologies do Brasil‐Indústria eComércio de Componentes Ltda.及其子公司的81%股权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慧忆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忆半导体”)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4,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并购贷款。公司拟对上述并购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上海江波龙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拟以其自身持有的慧忆半导体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金额以公司与浦发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更新编制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监事会认为,本次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8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