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关于公司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7  江波龙(3013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一、 深耕半导体存储行业,聚焦核心竞争力建设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存储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聚焦于存储器产品设计生产、应用方案开发及存储芯片封装测试,形成晶圆分析、固件开发、存储晶圆至存储器产品的前后端封装测试、存储芯片设计等核心竞争力,为市场提供消费级、车规级、工规级存储器以及行业存储软硬件应用解决方案。公司拥有行业类存储品牌FORESEE和国际高端消费类存储品牌Lexar(雷克沙), 分别在TO B和TO C行业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和知名度,是大陆地区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行业和消费类存储品牌的企业。

公司预计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为100亿元至105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创历史新高。在行业周期下行整体市场规模减少的情况下,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

未来,公司将坚定不移的聚焦半导体存储产业,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为进一步向综合型半导体存储品牌这一目标进行投入和布局。

二、 坚持自主研发,以技术进步为牵引,通过产品竞争力落地大客户战略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技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研发人员881人,占公司总人数的52.57%。公司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存储器研发体系和丰富的知识产权库,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经获得48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95项,境外专利106项,软件著作权90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6项。近年来,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并不断取得进展。从2020年至2023年1-9月,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2.19亿元、3.22亿元、3.56亿元和4.00亿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02%、3.31%、4.27%和6.08%,公司在市场承压的情况下仍然坚定投入研发。

在嵌入式存储领域,为了满足市场对高传输速率的存储产品需求,公司推出了自研固件的商业级UFS 3.1产品以及车规级UFS 2.1产品,当前公司UFS 2.1产品已通过多个汽车客户的产品验证,预计将在2024年上半年开始量产出货;公司LPDDR产品已获得联发科、紫光展锐、Amlogic等平台认证,FORESEE品牌的LPDDR5也已规模送样。

企业级存储方面,公司分别推出了支持PCIe4.0和SATA3.2接口的两款自主研发的eSSD产品,发布了企业级DDR4内存条(RDIMM)产品,组合成RDIMM+eSSD企业级存储产品,主要用于服务器等复杂应用场景。公司企业级存储产品已经通过包括联想、京东云、BiliBili等重要客户的认证,并获得部分客户正式订单实现了量产出货。

存储芯片设计板块,公司成功拓展小容量存储芯片和存储主控芯片设计,目前共有5款自研SLC NAND Flash小容量存储芯片实现量产;存储主控芯片设计已取得突破,目前已有2款产品量产出货,公司自研的主控芯片全部应用于公司的大容量NAND Flash存储器产品,并已经达到一定比例。公司通过完善自研主控芯片、自研固件算法以及封装测试三大核心能力,并最终在公司主营的存储器产品中形成综合搭配,从而大幅度的提升产品竞争力及客户满意度。

随着上游存储晶圆领域长江存储、长鑫存储等国产供应商取得技术突破,公司依托在中国大陆领先的市场地位,长期坚持技术驱动,助力实现国产晶圆产品化应用,推动使用国产晶圆的存储器进入中高端应用市场,完善国产半导体存储产业生态。

三、夯实公司治理结构,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归位尽责,形成权责明确、互相制衡、运作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出现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等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性。同时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强化行业发展、公司业务、技术创新、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

公司将持续加强与股东沟通,完善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除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外,公司还将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微博、投资者专线,以及“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增加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更好地传达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树立市场信心。

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将ESG理念纳入公司发展目标,倡导环境、社会、行业及公司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同时探索企业财务绩效与社会价值共同发展的新路径,公司后续也将建设合规体系、推进绿色低碳等方面信息,完善信息披露体系,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五、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期间,公司蔡华波先生、王景阳先生以及朱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增持股份总金额为人民币15,044,792.00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增持计划已于2023年11月21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实施利润分配。自上市以来,公司基于2022年半年度业绩经营情况,以总股本412,864,25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9,817.48万元(含税),占2022年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的

172.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立足实体,深耕主业,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