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7  江波龙(301308)公司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1月24日,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4月17日,公司进一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1,5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