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波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波龙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蔡靖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下同)预计2025年度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0,00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中电港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8,000.0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7,487.89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止至2025年1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电港 | 销售存储产品 |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10,000.00 | 1,017.70 | 17,487.89 |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电港 | 销售存储产品 | 17,487.89 | 18,000.00 | 1.00% | -2.85% | 2024年4月22日、2024年7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18)以及《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53)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4年09月28日 |
注册地点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01 |
法定代表人 | 刘讯 |
注册资本 | 75990.0097万元 |
经营范围 | 经依法登记的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的开发;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及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 |
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 |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公司董事蔡靖同时担任中电港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情形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电港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2,439,658.80万元,净资产总额为510,221.76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 3,796,027.67万元,净利润为 14,883.63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 | 中电港是行业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电港销售移动存储等存储产品,通过经销商提升公司品牌的市场拓展能力,快速覆盖主要市场,具有必要性。
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彭 欢 | 俞 鹏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