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的担保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 年3 月19 日、2025 年4 月1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2025 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自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 亿元(或 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其中经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子公司雷克沙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雷克沙”)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批的预计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是否关联
被担保方最近一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担保
期净资产比例
公司 深圳雷克沙 100% 108.49% 5.00 7.73% 否
注:表格中所提及最近一期数据系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的经审计的数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雷克沙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雷克沙”)作为出票人及承兑人向公司子公司迈仕渡电子(珠海)有限公司出 具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金额合计人民币2 亿元整,公司作为电子商业 承兑汇票的承兑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深圳雷克沙提供的担保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前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经审批的担
剩余可用
是否
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被担
对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占公司最
担保方
保额度预计
持股比
关联
担保额度
的担保余额
保方
资产负债
近一期净
的担保余额
担保
例
资产比例
率
深圳雷
公司
克沙 100% 108.49% 5.00 7.73% 1.00 3.00 2.00 否
注:表格中所提及最近一期数据系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的经审计的数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雷克沙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11 月24 日
注册资本 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T1 写 字楼401、402、403、404
法定代表人 蔡丽江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软硬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
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
成电路设计、研发与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工 易;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经营项目是: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件为准)
主营业务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00%
股东构成
合计 3,000.0000 100.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 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 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9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万元)
/2025 年1-9 月
/2024 年1-12 月
资产总额 114,561.18 54,796.51
负债总额 127,465.01 59,451.4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500.82
流动负债总额 126,763.81 58,555.7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12,903.83 -4,654.96
营业收入 124,385.51 77,542.67
利润总额 -9,026.38 -9,844.18
净利润 -8,885.95 -7,790.05
备注: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数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虽然深圳雷克沙未提供 反担保,但其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其不提供反担保的 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获得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 度为人民币1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08%。公司仅 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1.95 亿元 (涉及外币的,则按照国家外汇局网站公布的2026 年3 月5 日人民币汇率中间 价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79%,目前相关担保无逾 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