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凯: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建先生、陈楚龙先生、连之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建先生、陈楚龙先生、连之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