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2  鑫宏业(301310)公司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理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