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5日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人,实际到会董事
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同意与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孙群霞女士、持股5%以上股东杨宇伟及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青岛晶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投资基金规模2,146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69.8975%,为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本基金投资领域聚焦于超导材料赛道,投资旨在构建“超导磁材-磁体配套线缆-场景应用”的协同模式,补全公司上游特种材料领域业务版图,强化公司在超导线缆领域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协同能力。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孙群霞女士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孙群霞女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与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青岛晶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