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0  智立方(301312)公司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22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执行年度经营计划。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819.54万元,同比下降7.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65.25万元,同比增长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793.48万元,同比下降3.42%。

二、2022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
2022年3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批准报出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相关报告的议案
2022年3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8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6、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9、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10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2年12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全年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11项有关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
2022年4月15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年9月6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合规运作,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

报告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报出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相关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半年度以及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阅和监督工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以及调整董事薪酬等多项议案,对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进行了监督指导,评估、审核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利用专业优势作出独立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积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核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慎决策,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各项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并通过保证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及透明度,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未出现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同时,公司及时登记并报备了各类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督促并约束相关人士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投资者关系热线、邮箱、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组织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互动,以此保障投资者的知悉权、聆听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高效沟通。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诚信经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内部信息管控,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透明。

(三)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认同度。同时,公司加强对治理结构的监督和改善,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和透明度,为股东提供更为稳定和安全的投资环境。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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