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邱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董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有效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