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凡拓数创(301313)公司公告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33.3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5,350,01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经认真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够有效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三、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证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后,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提名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候选人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关职务

的资格和能力,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斌先生、刘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经认真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旭东、徐勇、余洁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