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5  凡拓数创(301313)公司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14)。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33.3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5,350,01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3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部分股东在《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其所持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1号农装所大院自编26号楼

咨询联系人:张昱

咨询电话:020-29166030

传真电话:020-29166030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