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事前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出售孙公司上海点构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强化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整体经营决策效率,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实现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旭东、徐勇、余洁
2023年11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王旭东:__________
余洁:____________
徐勇:__________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