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5  凡拓数创(301313)公司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建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5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