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0)。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5月31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0.00元/股调整为29.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自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48,17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4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969,538.5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