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振新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科瑞思(301314)公司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杨振新)作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董事会、出席3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振新330003

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上,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及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一)2022年1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董事2022

年度薪酬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计划、公司2021年7-12月与合作方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董事意见;

(二)2022年3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入金额出具独立董事意见;

(三)2022年7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预计公司2022年7-12月与合作方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对公司2022年1-6月与合作方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预计公司2022年7-12月与合作方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董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2022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计划、公司2021年7-12月与合作方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对审议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第二次会议,对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入金额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对审议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第三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1-6月与合作方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司2022年7-12月与合作方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对审议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能力;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等进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和规范的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的对外投资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研发、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行业政策应对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 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交流文件,及时、全面地了解独立董事履职职责和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动态,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经自查,本人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杨振新2023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