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科瑞思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在100,310,000.00元人民币(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设备出租、承租厂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基于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将前述已审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四川经纬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达”)调整为经纬达及其子公司,并增加与关联方经纬达及其子公司绵阳高新区鸿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强科技”)、绵阳亚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弘新材”)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10,000,000.00元人民币,交易类别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增加后,预计2023年度公司向关联方经纬达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5,000,000.00元人民币。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及增加情况
单位:元(不含税)
关联交易类别 | 调整前关联方 | 调整后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本次增加前的预计金额 | 新增金额 | 本次增加后的预计金额 | 截止2023年5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不含税)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经纬达 | 经纬达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55,000,000.00 | 10,000,000.00 | 65,000,000.00 | 23,335,190.67 | 55,835,604.21 |
其中:经纬达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0.00 | 55,000,000.00 | / | / | |||
鸿强科技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 | |||
亚弘新材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小计 | 55,000,000.00 | 10,000,000.00 | 65,000,000.00 | 23,335,190.67 | 55,835,604.21 | ||||
总计 | 55,000,000.00 | 10,000,000.00 | 65,000,000.00 | 23,335,190.67 | 55,835,604.21 |
注1:四川经纬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子公司统一简称为经纬达及其子公司。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经纬达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注2:截止2023年5月31日已发生金额及上年发生金额为公司与经纬达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截止2023年5月31日已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实际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四川经纬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永兴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强经营范围:塑料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日用电子器具的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制造及销售,电子元器件加工、制造、组装、销售,电子产品、电源适配器、连接线、电源线的研发、制造及销售,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最近一期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度/末:总资产:67,537.14万元;净资产:43,593.27万元;营业收入:58,907.19万元;净利润:3,624.79万元。
2、绵阳高新区鸿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防震减灾产业园法定代表人:余晓红经营范围:网络滤波器、变压器、直流转换器、五金塑胶、太阳能模组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绵阳亚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防震减灾产业园法定代表人:王英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的生产、销售;变压器骨架、网络滤波器外壳、电感底座、五金制品、模具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生产、销售;五金交电、塑胶制品、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石材来料的加工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经纬达是公司合作方,系持有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四川恒纬达机电有限公司50.00%股权的少数股东。经纬达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经纬达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2、鸿强科技是公司合作方,系经纬达持股73.81%的控股子公司。鸿强科技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鸿强科技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3、亚弘新材是公司合作方,系经纬达全资子公司。亚弘新材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亚弘新材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为合法经营的企业,经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次调整及增加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类型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业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公司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且严格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商业交易条件进
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及业务,是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均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将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事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取得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资料,对公司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调整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意见。本次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常浩 朱云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