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监事会决议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新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慎表决,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263.3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