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16  科瑞思(301314)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决策程序等进行核查,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考核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该薪酬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利民 李 兵 杨振新

日期: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