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7  科瑞思(30131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14 证券简称:科瑞思 公告编号:2024-024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贸易物流园永南路99号冠胜园区3栋4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志江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4,897,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62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4,890,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51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89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0.0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89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89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89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6,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王兆春持股12,087,790股、于志江持股7,348,120股、珠海横琴瑞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34,900股已回避表决,具体关联关系详见《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6,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89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6,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至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89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6,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89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欧阳婧娴律师、郑珠玲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