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兵)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李兵,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1989年12月至2001年8月,任湖南平江氮肥厂技术员;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湖南工业大学工程师;2008年4月至今,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讲师、副教授、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教授;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3次。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年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 | 委托出席 (次) | 缺席 (次) | 备注 |
李兵 | 4 | 4 | 0 | 0 | - |
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治理情况,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0 | 0 | 1 | 1 |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事项。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 (次) | 缺席 (次) | 备注 |
3 | 3 | 0 | - |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
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在任职期间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故未发表独立意见;
5、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5天,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除参加会议外,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和认真审核。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每次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通知相关事项,并同时提供完整的定稿资料。在对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前,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解调查,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通过当面、电话、邮件等方式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及合作。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确保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李兵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