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2023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累计至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累计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杨勇、蒲戈光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