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杨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茆宇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