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募集资金报告_2024_第ZA11418号-完整版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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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18号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威士顿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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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威士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威士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威士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威士顿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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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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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730号”《关于同意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2,000,000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3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3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4,931,162.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448,837.96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63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为人民币56,355,965.82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4,263,839.9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绑定的证券户)为人民币366,268,175.74元(含尚未从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357,896.04元)。
(二)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710,380,000.00 |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94,573,266.00 |
募集资金净额(注) | 615,806,734.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271,415.60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4,552,303.38 |
减:2023年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 56,355,96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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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 金额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200,006,000.00 |
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 311.42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66,268,175.74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448,837.96元,与表中募集资金净额差异357,896.04元为尚未从募集户转出的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则、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在下表所列银行开立了银行账户,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于2023年6月9日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该四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216330100100274539 | 443,674.1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注1) | 216330100100274654 | 540,926.6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支行(注2) | 122907368110158 | 1,183,368.5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注3) | 8110201013701653552 | 4,012,632.0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林支行 | 9600078801589666666 | 360,087,574.39 |
合 计 | / | 366,268,175.74 |
注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余额中包含绑定本募集专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399.99元。注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支行余额中包含绑定本募集专户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90.67元。注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余额中包含绑定本募集专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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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4,263,839.9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 比例 |
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的智能MES系统优化项目 | 16,765.77 | 4,034.48 | 24.06% |
基于大数据的质量追溯与分析系统优化项目 | 6,299.53 | 0.00% | |
大数据平台管理门户产品研发项目 | 2,906.37 | 391.90 | 13.48% |
合计 | 25,971.67 | 4,426.38 | 17.04% |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合计455.2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有20,000.60万元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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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超募资金总额35,573.21万元尚未确定用途。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1,544.8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35.6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35.6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的智能MES系统优化项目 | 否 | 16,765.77 | 16,765.77 | 4,858.75 | 4,858.75 | 28.98 | 2026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基于大数据的质量追溯与分析系统优化项目 | 否 | 6,299.53 | 6,299.53 | 250.17 | 250.17 | 3.97 | 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大数据平台管理门户产品研发项目 | 否 | 2,906.37 | 2,906.37 | 526.68 | 526.68 | 18.12 | 2025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5,971.67 | 25,971.67 | 5,635.60 | 5,635.60 | 21.7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35,573.21 | 35,573.2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5,573.21 | 35,573.21 | / | / | / | / | / | ||
合计 | / | 61,544.88 | 61,544.88 | 5,635.60 | 5,635.60 | 9.16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超募资金总额35,573.21万元尚未确定用途。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4,263,839.92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