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9-10  威士顿(301315)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威士顿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译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衡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次,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1次,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拟于下半年执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项目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于下半年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提示上市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按照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如发生调整或变更事项,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洛宁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茆宇忠先生被实施留置。留置期间,由董事、总经理殷军普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责,同时授权殷军普先生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文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2. 发行前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 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不适用
4.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5.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7.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8.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事宜的承诺不适用
9.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不适用
10.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朱 译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