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茆宇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