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丛威咨询”)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丛威咨询于2025年3月6日至3月28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9,500股,丛威咨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7.41%下降至7.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为丛威咨询履行此前公司所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丛威咨询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该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三路99号14、19幢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3月6日至3月28日 | ||
股票简称 | 威士顿 | 股票代码 | 301315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359,500 | 0.4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6,520,000 | 7.41% | 6,160,500 | 7.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20,000 | 7.41% | 6,160,500 | 7.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丛威咨询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8.备查文件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