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百硕同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硕同兴”)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百硕同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本次为百硕同兴提供3,000万元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2,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债务人:百硕同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3,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在本合同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0%;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0万元(担保余额以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计算),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