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80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股东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公司股东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易通达”)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于近期收到和易通达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和易通达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元/股) | 减持比例 (%) |
和易通达 | 集中竞价 | 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5日 | 20.15-22.09 | 21.09 | 4,000,000 | 1.00 |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和易通达 | 合计持有股份 | 26,113,100 | 6.53 | 22,113,100 | 5.53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113,100 | 6.53 | 22,113,100 | 5.5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近期收到和易通达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比例已超过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1%需进行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019-8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15日 | ||||
股票简称 | 慧博云通 | 股票代码 | 301316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750 | 1.87 | |||
合计 | 750 | 1.8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29,613,100 | 7.40 | 22,113,100 | 5.5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613,100 | 7.40 | 22,113,100 | 5.5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告知函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和易通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