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盎泽基金)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慧博云通股票代码:301316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盎泽太和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备案编号:SXQ351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数量不变,股权激励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慧博云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在本文中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慧博云通、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盎泽基金 | 指 | 盎泽太和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杭州钱友 | 指 | 杭州友财钱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盎泽太和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备案编号:SXQ351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42105291X管理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管理人成立日期:2015-07-01管理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53室
管理人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53室
管理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人经营期限:2015-07-01 至 2045-06-30
管理人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大盈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400.00 | 40.00 |
2 | 杭州福井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390.00 | 39.00 |
3 | 上海正德恒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10.00 | 21.00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1 | 詹静淑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女 | 中国 | 上海 | 否 | 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盈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400,010,000股增加至404,000,000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情形。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的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盎泽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25,000 | 5.01 | 20,025,000 | 4.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25,000 | 5.01 | 20,025,000 | 4.9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标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2024年8月12日,盎泽基金与杭州钱友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盎泽基金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杭州钱友持有的公司股份2,002.50万股。截至2024年9月27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除上述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入和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盎泽太和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股票简称 | 慧博云通 | 股票代码 | 30131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盎泽太和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53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20,025,000股 持股比例:5.0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比例(减少):0.05% 变动后持股数量:20,025,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6%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情形。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盎泽太和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1日